各位同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0年第四届“研究生道德风尚奖”评选工作,倡导良好道德风尚,提升研究生道德素养和担当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榜样示范带头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山东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额度及经费来源
道德风尚奖来源为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基金。本年度拟评审产生20位道德风尚奖获奖者,并从中推选产生道德风尚模范奖(一般不超过10人),奖励表现特别优异、贡献特别突出、影响特别广泛的研究生。
道德风尚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8000元/人,道德风尚模范奖的奖励额度为人民币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本年度综合测评优良,遵规守纪,未受过纪律处分。
2. 在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自强不息、尊师孝亲、责任担当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感人事迹,获得师生赞誉及良好社会影响等。
3. 在此次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中表现突出,产生较好社会影响的研究生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原则及流程
评选工作坚持“以德为先、公开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流程为:
1. 个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通知要求向培养单位递交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评议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评议并征求导师意见。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道德风尚奖学金候选人。若有特别突出事迹或做出重大贡献,经培养单位申请、学校研究可以直接推选获奖。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3. 学校评审表彰。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经山东大学教职工爱心捐助委员会审核,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无异议,确定获奖人选。学校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
具体评审方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请要参报同学于10月19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知新楼B417。如发现申请人存在违规违纪等问题,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依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2. 学校通过评选研究生道德风尚奖,不断发挥典型引领及榜样示范作用,推动形成弘扬正气、积极向上、崇德奉献的良好氛围,努力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校工会、妇委会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