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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2年度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1. 学业奖、特长奖、三好学生:按照《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进行推选。
注: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的学生分别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前7%、前20%、前40%(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学习成绩排名一致),特色人才培养计划学生申请学业奖一二三等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前10%、前25%、前50%(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学习成绩排名一致)。
2.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参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推选,其中学习成绩需满足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前50%(与学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学习成绩排名一致),且德育素质评价为“优”。
二、名额分配及相关要求
1. 学业奖
学业奖一等、二等、三等获奖比例分别为学院参评人数的5%、10%、15%(其中泰山学堂、尼山学堂、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校级人才培养基地、科教协同育人计划等山东大学特色人才培养计划的获奖比例扩大到10%、15%、25%)。
学业奖名额分配(普通培养) |
年级 |
学业一等 |
学业二等 |
学业三等 |
2021 |
9 |
18 |
27 |
2020 |
13 |
27 |
41 |
2019 |
12 |
24 |
35 |
合计 |
34 |
69 |
103 |
学业奖名额分配(特殊培养) |
班级 |
学业一等 |
学业二等 |
学业三等 |
2021金数 |
3 |
4 |
7 |
2019金数 |
2 |
4 |
7 |
2019PPE |
2 |
3 |
6 |
合计 |
7 |
11 |
20 |
2. 特长奖
研究创新奖、创业实践奖、社会服务奖、美育素养奖、体育素养奖、学科特色奖等各类特长奖的评选实行“总量控制,动态分配”原则,以学院参评人数的20%为基准人数,按照基准人数*750元为标准,将特长奖总金额划拨学院,由各学院制定具体分配比例。原则上学生每学年获得特长奖不超过三项。
特长奖学金额度分配 |
年级 |
金额 |
2021 |
32000 |
2020 |
40500 |
2019 |
43000 |
合计 |
115500 |
3. 校优秀学生干部
按所在学院学生总人数3%的比例评选,其中校学生会及学生公寓等相关组织中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
4. 校三好学生
学生获得学业一等奖同时获得至少一项特长奖且德育素质评价等级为优,直接授予山东大学“三好学生”称号。
此项荣誉称号无需学生申请和辅导员审批,直接登陆学院(副书记)账号,自动生成名单并进行院内公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使用说明第3部分)。
5. 各学院可登录综合管理系统,进入“奖励管理”模块,点击“校内奖励院系审批”,查看各类奖项名额分配情况(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使用说明第1部分)。
三、工作流程
1. 学生线上申请;
2. 辅导员线上审批;
3. 学院线上审核、公示3天。
四、有关说明
1. 为切实发挥评奖评优工作对学生的精神激励作用和榜样示范作用,请各年级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评奖评优工作要体现申请审核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本年级评奖评优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 请各年级于10月7日20:00前完成以上各类奖项的系统申请、审批和公示,10月8日学院统一公示。
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3日